笔者曾查考19世纪80年代以前来华传教士和中国人自己所编的各种英汉字典,发现“nation”一词多译为“国、邦国”,少数词典除此之外,另列有“民、百姓”等译词,几乎没有译为“族”的。“族、类”等词,多被用来对译“race”(种族)。(9)20世纪初年一些传教士所编的此类字典,往往也是如此。“民族”译词流行开来,主要是戊戌以后受日本影响的结果。但有关的歧异,也很早出现。如早在1907年,乌泽声就从反对狭隘民族主义的角度出发,指出,将“nation”译为“民族”,是日人不察英法此词与德文有别而又“慕德风之流弊”的缘故。“而我国民族二字本非一定名词,粗识日文之辈,亦慕民族名词,不知已失本意,且盲从号呼民族主义,岂知民族主义惟行之于宗法社会,及演进国家社会,是为国民主义。”他因此讥笑此种译法为“新学浅虑不知言语学者”的“遗羞天下、见笑士林”之举。表示“吾论*的民族主义,即改为国民主义,以示区别而避混淆也”。(10)至于民国以后,持这类看法者就更多了。青年党中的许多人干脆将“nationalism”译成“国家主义”。如30年代的常乃德就公开强调,“nation”实为“国家”之意,而“state”则当译为“政邦”,他因此很喜欢使用“国族”一词,并认为“国族”乃是比“民族”更高的社会发展阶段。(11)
那么,站在当今的高度,对于“nation”翻译这个老问题重新予以审视时,我们究竟又该如何来作出自己的回应呢?鉴于前述有关西方现代“民族”概念基本内容的认识,笔者以为,若只就传达其基本含义而言,而不顾及其他方面,恐怕“国民民族”一词最准,它正好与西方传统的“种群民族”相对。但若再顾及形式上的完美和不容漠视的历史的存在,那么当然还是维持原判、以“民族”作为其主要译词,在翻译过程中再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为好。我们的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民族”一词相对能够比较好地传达“nation”从西方族群或种族的传统内涵到现代*文化共同体内涵转换过程中的那种延续性内容,即前述雷蒙·威廉姆斯所谓的“交叠”部分;其次,与此相关,“民族”一词也能较好地体现“nation”那种高度整合国家与社会、*与文化,并有机地连接历史与现实的“粘合性”功能;第三,就字面意而言,该词的确不易直接显现“nation”中突出的“公民的”和“领土的”*因素之内涵,但作为一个晚清才出现的、一开始就用来对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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