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沪城,切勿遽务远略,谓苏、常、金陵可以幸袭,非徒无益而又有害”(15)。清廷基本接受曾国藩的建议,使外国军队直接助剿地区大体限于上海、宁波及其周围地区,并分别由李鸿章和左宗棠等在两地执行这一方针。二是时间仅限于同治元年至三年之间。自同治元年(1862)太平军进攻上海,英、法等侵略军与上海清军会防以来,一直到同治三年(1864年)清军控制江苏、浙江,攻陷南京后,“借师助剿”实际大体结束。三是借师助剿的方式,除上海是由英、法及部分俄军直接协同清军参战外,其它均采用由外国人充当头目,召募华人训练成洋枪队的方式,先后组成“常胜军”、“中英混合军”和“中法混合军”(又称“常捷军”),基本上受清廷在各省大员节制。
在“借师助剿”中,由于清廷不想过多失去自己的权益,列强则乘机在保卫既得利益基础上,企图得步进步,致使双方摩擦日增,矛盾日益公开以致激化。这种矛盾首先表现在,列强主动出师,不请自到,使清廷却之不敢,用之心悸。按照常理,“借师”应当是清廷主动,借与不借主权在己,但实际上往往是列强主动出师,根本没有把清廷做为主权国家看待,迫使清廷承认既成事实。例如,太平军进攻上海时,驻上海的法国侵略军早已不请自到。据薛焕奏称,当时法国舰队不仅将“轮船住泊,并在陆路建有炮台。该国兵头见逆氛甚积,同时水陆均开大炮,贼匪死者无算”(16),显然,是太平军打到了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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