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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竞争走向联合近代中外资企业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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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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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合同签订前夕,招商局内忧外患交相煎迫,竞争能力大大降低,因而在订立第三次齐价合同的谈判中招商局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长江航线招商局又减少了4%,太古减3%,处于积极扩张状态的怡和新增7%。合同的订立以竞争实力为后盾,合同的执行更需要竞争实力相保障,如一旦某种因素使一方实力增强或减弱,都可能打破既有的均衡,则竞合也就名存实亡,新的竞争在所难免。第三次齐价合同后期,由于招商局困难重重,太古、怡和频频违约,跌价竞争十分激烈,太古滥放水脚,“始则七八折,继而五六折三四折,近日竞跌至一折或五厘”,怡和曾“跌至一折”,招商局被迫跌价应战。在这一轮竞争中,政府的扶持对招商局度过危局,并在下一轮谈判中取得主动权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针对太古垄断茶叶运俄,中国政府同意运往华北的“采运局平粜免税之米,援官物例,归局专装以抵制之”(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二十,第50页。),有政府作后盾,招商局的竞争能力大大提高,太古、怡和看到招商局“比较怡、太颇胜”,愿意早订合同,结果第四次齐价合同招商局在长江航线的份额由38%增加到40%,所增加的2%由怡和让出, 北洋航线招商局减7%,太古、怡和分别增加4%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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