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法战争期间,薛福成任浙江宁绍台道,实际主持了浙东设防和抗击法军侵略的斗争,在外交方面则依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求英国依照旧约协同清军保护定海。定海“系宁(波)镇(海)屏蔽,孤悬海外,港口纷歧,……四面受敌,又为南北洋必争之地”(注:薛福成:《禀南北洋大臣督抚院夹单为英国有保护定海旧约请转咨酌夺由》,《浙东筹防录》,卷1上,页7。),但是清军一时无力严密防守。鸦片战争后,1846年中英之间曾订立保护舟山条约5款,其中第三款规定,中国依允英国军队退出舟山后不将舟山让与别国,第四款规定,英国依允嗣后有别国攻打舟山一带地方,英国必为保守,务当将舟山送还中国。(注:约文见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70-71页;另见薛福成《浙东筹防录》,卷1上,页10-12。)这本是一个损害民族利益的屈辱条约。但是值此军事紧张之际,薛福成认为这倒是可以利用的一步棋,于是撰《英宜遵约保护舟山说》,(注:文见薛福成《浙东筹防录》,卷1上,页13-15。)译为英文寄往伦敦刊登在报上,以保护舟山符合英国利益和国际法为理由,倡议英国派兵船一二号赴定海,中云:“按各国订立新约,必将旧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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