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9世纪中英鸦片贸易合法化探析 |
|
时间:2007-3-9 17:22:50 来源:不详
|
|
|
最早公开系统阐述鸦片贸易合法化,主张弛禁的代表人物,是道光时任太常寺少卿的许乃济。在许乃济之前,已有人认为“由海关输出鸦片是一种策略……可以充裕税收,防止*和减少吸食鸦片”〔1〕。这种主张最终由许乃济公然提出,并由“粤省官府邓廷桢、巡抚祁gòng@①、藩司阿精阿、臬司王廷兰及海关监督文祥协助”〔2〕, 遂共同促成了1836年10月许乃济《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应亟请变通办理折》的出台。他的这篇奏疏成为主张弛禁的代表作。从“杜漏卮而裕国计”〔3〕的根本目的出发,站在经济的角度, 许乃济提出以下三点办法:㈠进口鸦片方面,援用清乾隆年间旧例,归于药材类下合法进口,公开征税。“鸦片入关纳税后,交付洋行兑换茶叶等货”〔4〕, 用“以货易货”的方法杜绝“用银私售”造成的白银大量外流。且“夷人纳税之费轻于行贿,在彼亦必乐从”〔5〕。 一方面可消除鸦片大量*的现象,同时亦对中国官吏的受贿状况予以遏抑。㈡吸食鸦片方面,“至文武员弁、士子、兵丁等,或效职从公,或储材备用,不得任令沾染恶习,致蹈废时失业之愆,……该管上司及保结统辖者,有知而故纵者,仍分别查议”〔6〕。对官丁士子是严禁吸食, 并采用古代“连坐”的手段来禁止吸食,而对“民间贩卖吸食者,一概勿论”〔7〕。 ㈢种植罂粟方面,许乃济提出“宽内地民人栽种罂粟花之禁”〔8〕。 指出因为中国内地无人敢种,“夷人益得居奇,而利薮全归外洋矣”〔9〕; 若宽民之禁,中原“烟性平谈”〔10〕,食之无大碍,又可夺夷人之利,从而最终达到“外洋之来者自不禁而绝”的目的〔11〕。
综观许乃济的鸦片弛禁论,其对鸦片贸易中所存在的经济规律有着明晰的认识,并指出了当时禁烟中所存在的一些弊病——“然法令者胥役之所藉以为利,法愈峻则胥役之贿赂愈丰,棍徒之计谋愈巧”〔12〕。但他及其后来的弛禁论者的根本错误,便是对鸦片这种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危害的毒品,试图只从经济的手段予以控制,只单纯从“利”的角度去看待鸦片问题。但当许乃济所担心的鸦片“终难禁绝”,而“日久民穷财匮”,成为清政府面临的客观情状时〔13〕,许乃济的思想,便为清政府提供了解决鸦片问题的“新思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