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2卷,第27页。)。李鸿章的不解,与他对日本的一贯看法有关。早在1871年11月,李鸿章与福建巡抚王凯泰就曾讨论过澎湖的安危,且议及来自日本的威胁问题。他认为:“(日本)诸侯擅权,有似列国纷争,近撤各藩回京,议论不一,实无图我之心。……今因中国肯与通商议约,喜出望外。”(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第11卷,第27页。)但是,李鸿章的推理代替不了严酷的事实。不久后,他在给沈葆桢的函中称:“日本自(同治)九年遣使来津求约,厥后岁辄一至,弟与周旋最久。其人外貌@③@③恭谨,性情狙诈深险,变幻百端,与西洋人迥异。……彼果怀叵测之志,挟成算而来,恐非口舌之力所能禁。”(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第14卷,第4页。)这说明他对日本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联日”的思想开始动摇。
日军侵台虽然打破了李鸿章的“联日”梦,但李鸿章却抱定妥协的宗旨,不准备与日本以武力相较。他在致总署函中说:“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2卷,第33-34页。)李鸿章断定这是一个“和局”,其中包含两方面的意思。客观上说,日本的兵力不足与中国为敌,早晚也得撤兵;主观上说,中国能够取胜也不与日军开战,抱定妥协的宗旨。事实正是如此。日军在台湾遭到高山族居民的强烈反抗,加之疫病流行,不久便陷入骑虎难下、进退维谷的境地。李鸿章调集万名清军赴台,兵力远超过日军,却指示“办理台湾等处海防”的沈葆桢“只自扎营操练,勿遽开仗启衅”(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96卷,第32页。)。在大久保利通为摆脱困境使华以前,李鸿章就建议总署:“万不得已,或就彼因为人命起见酌议如何抚恤琉球被难之人,并念该国兵士远道艰苦,乞恩犒赏饩牵若干,不拘多寡,不作兵费,俾得踊跃回国。”(注:《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2卷,第42页。)以后总理衙门与大久保利通签订《北京专条》,与李鸿章的这种态度大有关系。《北京专条》是一项十分屈辱的条约。该约竟承认高山族人所杀琉球船民为“日本国属民”,承认日本出兵侵台为“保民义举”,等于默认了琉球为日本的领地;还以抚恤被害难民、留用日本所修道路、房屋等名义付给日本白银50万两。平心而论,当时日本的近代化刚刚起步,国内混乱,羽翼未丰,中国完全可以与之一战。如果那样,琉球问题、朝鲜问题乃至近代中日关系的走向,当有不同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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