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曾纪泽作为中国派驻英、法、俄三国公使,他最大的功劳便是出色地运用外交武器,为国家争回了一部分丧失的权利,同时也使中国人认识到外交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武器。曾纪泽的外交思想在日记中也有详细论述,并有许多独到见解。
出国前慈禧召见他时曾问道:“你去(国外)住房如何定局?”答曰:“郭嵩焘早经赁定房屋,臣去悉当照旧,近与总理衙门王大臣商量,将来经费充足时,宜于各国各买房屋一所作为使馆。外国公使在中国,其房屋皆系自造。中国使臣赁屋居住,殊非长局;且赁价甚贵,久后亦不合算。”[2](P112)在此提出应当建立中国驻外公使馆的主张。 到欧洲后,他看到“西人之俗,公使所寓,如其本国辖境,不归主国地方官管理。馆中人役,亦不受主国官衙约束。有在外犯法者,询属某国人,即交其国公使讯治,主国不侵其权。然必确系寓居使馆、派有职事之人乃然,所谓公使应享之权利也”[2](P164—165)。从而更加认识到外交使馆的作用不仅仅是驻外公使所在地,而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主权,深感自己责任重大。他认为“公使示弱则敌情益骄”[3](P5), 因而告诫自己在处理外交事务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不敢轻有所陈,不敢擅有所许”[4](P4)。曾纪泽的爱国外交思想体现在各个方面, 如当德国人倭吉格士与曾纪泽谈及英、法、德等国在交易中使用黄金而中国使用白银,这样“通市不便”,提出应当铸万国通宝银钱,按照份量、尺寸定出标准便于中西方贸易的主张。曾纪泽虽然也认为这个办法很好,但他却根据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认为暂时还不能采用。他说:“中国幅员广远,通商各埠,不过域中百分之一耳。国家岂能为此百分之一之商民,而使彼九十九分者皆改其旧习以用洋钱乎?既用者少,不用者多,则中国国家必不设局自铸银钱。国家既无官铸之银钱,而以外国入口之银钱充入税饷,无是理也。既不入于税饷,而忽设法律以防私铸,亦无是理也。法律不设,则英、法等国钱法虽佳,而难保中国之奸民不私铸以牟利,且难保英、法等国之奸商不藏于中国各埠私铸以牟利。” [2](P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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