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之间的*、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联系。1815年维也纳会议之后,外交人员的地位和规则通过国际协议而正式建立,并为大家所公认。
中国因处于另外一种不同的国际关系体系之中,虽然出现了张骞、班超、苏武、郑和等一些著名使节,却没有发展成常驻使节的制度。这种国际关系体系的主要特点是“朝贡制度”。到了明清,尤其是清代,这个体制更加完备起来。藩邦属国为了*和贸易的目的向中国朝贡、接受册封,奉中国正朔。中国封建统治者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天下的“共主”,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这一认识的典型写照,根本没有近代各国互相平等的观念,中国也没有专门的外交机关,在处理外交事务中,严格遵守“夷”“夏”之别,把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的尊卑等级观念应用于外交事务。在这种思想支配之下,根本不可能产生建立在近代国际关系观念基础上的互派常驻使节的制度。
第一次鸦片战争打开了清朝的大门,从此之后,中国被迫与外国发生越来越多的接触与交往,逐渐卷入了世界资本主义国际关系体系。但清政府是消极的,不情愿的,在很多方面,仍然固守旧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观念。所以,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清朝的外交体制仍处于半封闭状况。其主要表现是清政府虽然接受了外国公使驻京,但驻外使节却迟迟没有派出。
1793年,英国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v)使团第一次向清朝提出了互派常驻使节的要求,乾隆认为它“与天朝体制不合”而断然拒绝。(《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卷第1分册41页。)1816年英国外交大臣罗加事里在给来华的阿美士德(W·P·Amherst)使团的训令中,重提了这个要求:“就阁下使团所要完成的任务而言,没有任何一件事比在北京设置一名办理英国人民事务的长驻使臣更为重要了”。(《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卷第1分册46页。)只是因为这个使团不肯按照叩头礼节行礼而被驱逐,驻使要求也没来得及提出来。1840年后,英法美等国公使都曾提出公使驻北京并希望中国遣使驻外,均被驳回,1858年美国公使列卫廉(W·B·Reed)向直隶总督谭廷襄建议中国派使驻美,保护侨民。谭回答:中国富庶,无求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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