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必派使。(W·A·Martin,A cycle of Cathay160页,纽约1900年版。)1860年清政府被迫接受了外国公使驻京的要求,这是它视为奇耻大辱的事。它曾把公使驻京和长江通航内地游览、赔款并列为《天津条约》(的“四大害”,愿意以豁免全部关税的代价来谋求取消。遗使驻外更无意执行。西方各国公使驻京的目的达到后,就越来越多地提出希望中国遣使驻外。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自1861年到北京后,也一再劝说清政府,并在1862年翻译了惠顿的《万国公法》中有关使节权利的部分共二十四节给清政府参考。(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转引自Frederick W·Winiams:Anson Burlingame and the First Chinese Mission to Foreign powers,New york,1912、PP、285。)他认为,通过遣使西方,可以把清政府更加“牢靠地和西方缚在一起”,使它“欲退不能。”(Robert Hart,Note on Chinese Matters,转引自Frederick W·Winiams:Anson Burlingame and the First Chinese Mission to Foreign powers,New york,1912、PP、285。)也就是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清政府在1860年之后,虽然一时接受不了遣使驻外的要求,但对待列强的看法还是有所改变的。1861年总理衙门的建立,虽然是迫于列强的压力,但同时也有实际需要的促成因素在内。1862年京师同文馆的建立则完全是为了培养西方语言人材而采取的一个主动行动。(参见苏精《清季同文馆及其师生》140—143页,台湾,1970年版。)这与1860年后二十年间的无所作为已不可同日而语,1864年清政府在外国侵略者的支持下,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国内环境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同时列强推行“合作政策”,更多地使用外交手段来达到其侵略目的,在列强相互之间及其与清政府之间,也出现了一个比较缓和的局面。因此,外交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了。
在这种情况下,了解西方,研究对手就成了一个最为迫切的问题。当时清政府了解西方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来华的外国人;二是通过翻译一些外国人出版的书报杂志,清政府由此获得的信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