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中国时报:盟军诺曼底登
安东尼奥尼拍《中国》:
揭秘新中国电影第一个吻
新中国的红色颂歌 ——
中国的音乐家和管弦乐的
渐行渐远:清代中叶朝鲜
新中国经济第一战:意义
毛泽东拒批斯大林:莫斯
流落缅甸的中国远征军老
2000年前中国人洁齿法:
最新热门    
 
论中国近代通商口岸的范围及列强的侵权

时间:2007-3-9 17:26:06  来源:不详
公使于去年二月到省时,其英吉利一国自己与贵国酌定,惟本国至今仍未曾与贵国定议,是以本摄理遵条约及本国大学士之意,照会贵大臣办理此事,亦情愿照议同此章程,以继英国与贵国既定之议,并预备接到复准,即饬令本国领事官及商民人等遵守奉行。惟总不能饬令遵守非己国所定之条约也。”(注: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美关系史料》,第116页。)

显然,徐广缙和伯驾的交涉是没有结果的。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批不平等条约订立后,根据有关条约和约定,通商口岸(至少在上海)的范围应以苏松太道宫慕久和英国公使德庇时所议定内容、驻沪领事巴富尔致宫慕久的照会为依据,即“以早出晚归,不准在外过夜为断。”青浦事件中传教士至青浦活动显系违约侵权行为。(注:据《怡和档案》,18563月,太平洋行的拉斯登先生就曾“前往(福州)内地茶区”。参见郝延平《中国近代的商业革命》,人民出版社199112月版。由此可见,青浦事件后,通商口岸的外国人违约远行的事当不在少数。)

 

《天津条约》与通商口岸范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