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困难,无力兴办近代企业,则应鼓励民间自办,招集华商资本,“无论大小工程,听其合股包办”(林乐知编译:《中东战纪本末》,卷八,P27)。如果民间设厂有困难,政府可以根据其企业成效给予一定的资助。希望中国“迅睿利源,尽汰浮费,官府协心,黎庶革面”(林乐知编译:《中东战纪本末》,卷八,P44)。为了保护企业的发展,他们建议清政府设立“商部”以整顿商务,“务使工艺日精,生意扩充而后已”(麦仲华编:《皇朝经世文新编》,卷十上,商政,P31。)。传教士的这些主张,与维新派人士认识更为接近,康有为在他的“养民之法”主张中,就把“嘉惠商民”、“劝工”、“惠商”作为“立国”之本。维新思想家们还特别强调鼓励民间自行设厂开矿,主张对于近代工矿各业、交通运输等,“不问官民,止要我有地有钱,即可由我随意开办”。在当时的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要求,显然,传教士在经济方面的建议,对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客观上是有促进作用。
在教育方面,传教士对中国的教育改革问题也提出了许多主张。在他们看来,中国要变法当“以育英才为第一义”(林乐知编译:《中东战纪本末》,卷八,P44),“当以育才为本”(林乐知编译:《中东战纪本末》,卷八,P7)。几乎所有的传教士都非常注意中国的传统教育制度。传教士承认“中国之教化,固先于天下,而超于亚洲者也”(林乐知编译:《中东战纪本末》,卷八,P27)。但是,他们也明确地指出“中国人才辈出,然所习非所用,况习之亦未必用之也”(林乐知编译:《中东战纪本末》,卷八,P9)。他们同当时的中国有识之士一样,要求废除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他们认为八股取士的人才选拔制度,不仅限制了中国人民的思想,而且也不利于西学的传播。他们不客气地指出:“我朝沿明旧制,以八股文取士,士乃童而习之,甚至头童齿豁,犹复执卷咿唔,试问三寸毛锥,果能胜长枪大炮乎?”(《中东战纪本末》卷一,P11。)他们批评科举考试“题目不广,只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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