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他那里去。因此我正式向你提出下列几点询问:
1、我以牧师的身份立即到他那里去,仅仅是向他和他的追随者传播基督教义,这是不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或者,我是不是将受到我们法律的谴责?
2.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当它发展到什么程度时,这样做就将被认为是可以允许的?
3.如果叛军占领广州城,并请我进城向他们传播福音的话,我是否能够被允许前去?
这些正式询问,我希望能够尽早收到你的答复。”(Jules Davids等: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s: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第一套,第四卷,Doc.No.67。)
一八五三年六月二十日,马歇尔在上海接到罗孝全五月二十日的来信,当天即复信罗孝全。次日,他又将复信的复本寄给了美国国务卿麻西。信中就罗孝全提出的三个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第一个问题,回信说:“我将倾向于把你去南京向天德的追随者传教一事视为违背美国政府希望在中国出现纷争之际保持中立的政策,违背一八四八年的法律,也违背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条约精神。这些活动将构成‘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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