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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戊戌时代康有为的君主立宪思想

时间:2007-3-9 17:37:23  来源:不详
)他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在中央设立议院,使资产阶级取得合法的地位,利用合法的机构来表达自己的*要求,为此还想通过定宪法的形式来巩固*权力,变法时期的许多举措,也都为此而提出。他认为这是使中国转衰为盛切实可行的办法。但是他的这一思想并不彻底,这表现在:第一,虽然要设议院,选议郎,但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可行者,酌用;不可行者,置之”,决定之权仍然掌握在君主之手,而且当选的议郎也要由皇帝来批准;第二,议院的议郎选举标准是“公举博古今、通中外、明政体、方正直言之士”(《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53页。),这并不能完全保证资产阶级的当选。事实上,议院也始终没有设立起来,仅仅出现在纸上而已。这一方面反映出作为从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转化过来的资产阶级*代表,在思想上还保留许多封建的东西,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认识还有待于深化,另一方面则又反映出当时资产阶级的力量还很弱小,没有足够的实力,只好寄希望于开明的皇帝,想通过光绪来实现其*纲领,不得不向封建势力妥协。

  为了推行他的*纲领,康有为大力提倡改革中央机构。首先,要裁减、合并一批庸肿庞杂的官僚机构,所有多出的冗官一概裁汰。如将太常、光禄、鸿庐等机构合并于礼部,将大理寺并于刑部、太仆寺并于兵部等等。其次,设立“制度局”以推行新政。康有为认为制度局是“变法之原”,即推行新法的执行机构。他主张“开制度局于内廷,妙选通才入直,皇上亲临,日夕讨论,审定全规,重立典法。”(内府抄本:《杰士上书汇录》卷2)如果“制度局不开,琐碎拾遗,终无当也。”(《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9页。)按照他的设想,要设法律、度支、学校、农业、工、商、铁路、邮政、矿务、游会、陆军、海军十二个局负责各方面的事务。很明显,这是要建立起一个资产阶级的政权机构,具有行政中枢的地位,来推行各项变法措施。没有这样一个机构,变法维新只能是空谈,这一点康有为看得很清楚,他把制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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