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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梁启超 革命 论战的*学背景

时间:2007-3-9 17:40:05  来源:不详
第2期(1979年);王宪明、舒文《近代中国人对卢梭的解释》,载《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2期。惜三篇论文未能更深入探讨卢梭民约论在近代中国传播与影响的阶段变化及其背后的知识背景。)由于卢梭的民约论在学理上已经落伍,德国、日本学者认为民约论关于国家起源、国家性质、国家目的等问题的说法均不正当,比如在国家性质上,认为民约论持“人民国家说”与波伦哈克所持的“君主国家说”都属于“国家分子说”,不及“国家人格说”合理。(注:笕克彦述、熊范舆编辑《国法学》,第21-22页。有证据显示革命派在这点上已接受笕克彦的观点。笕克彦谈国家种别时不称“民主国”、“君主国”,而称“民权国”、“君权国”,其解释为:“法理未进步之时,每谓之为民主,然民不得为国家主体也,故统法理断之,易以民权之名”;“君权国旧称君主国,然君主一人亦不得为国家主体,特掌握国权而已”(笕克彦述、熊范舆编辑《国法学》,第92页)。其意是:“民主国”、“君主国”之称谓有国家分子说之嫌,而国家乃别具独立之人格,不能以国家的构成要素等同于国家。汪精卫在《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中有一句话:“世界各国无论民权立宪政体君权立宪政体,要其所以能立宪之故,莫不由于革命。”在这句话中的“君权立宪政体”之下有两行小注:“不曰君主民主者,以君民皆非国家之主体也。”由此想到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为何不称“民主”主义,颇值得探讨。关于“民权”与“民主”两词在晚清时论中的区别与联系,可参看谢放《张之洞与戊戌政制改革》,载《历史研究》1997年第6期。但该文没有提到笕克彦所说的情况。)梁启超一再搬用德、日学者的观点来排击卢梭民约论,目的在于破除革命派共和论的理论依据。面对梁启超咄咄逼人之势,汪精卫若持卢梭学说正面辩解,显然十分被动。事实上,汪精卫在应战中几乎不引卢梭的学说为奥援,而主要是依据笕克彦的“合成意力说”。在驳斥波伦哈克认为共和制度不能衡平正义、调和社会利害的观点时,汪精卫指出此为一种国家客体说,而国家客体说早已过时,仅有一二学者犹欲维持之,如济惕尔(即撤衣台尔)、波伦哈克。接着,他又指出国家客体说的由来与谬误,其谬误主要是不明国家性质。他说国家既非如分子说所言,也非如有机体说所言,而是“合成意力”。“国家之所以生,由于个人之有规律的意力翕各个人之规律的意力,萃而为合成意力,此合成意力固以个人之意力为其分子而自独立存在者也。彼分意者固有人格而总意者亦有人格。前者曰单纯人格,后者曰合*格。国冢即合*格者也。敌国家自有意力非藉他力而存, 民权国之国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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