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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梁启超 革命 论战的*学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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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0: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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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论。同时,梁启超亦依据笕克彦学说对汪精卫就“约法论”所作的辩护进行驳斥。但这些并不能说明梁启超已经见异思迁,只是慑于趋新势力的压力,在形式上他不得不有所顾忌,观点上不得不有所修补。根本上,梁启超依然认同进化论与国家有机体说。这从他对笕克彦“合成意力说”的解释可以看出。梁启超着重强调“合成意力说”两大因素中的“第一事实”(即“历史”),认为笕克彦说的“合成意力”不是靠一时刺激于感情与舆论而能形成的,即使*家引导国民心理使之变迁而进化,也得假以时日。(注:梁启超:《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新民丛报》第79号。)笕克彦的“合成意力说”近乎自然法派与历史法派的折衷,他赞成契约说关于心理与总意的一面,但反对契约说只求法理不问事实的“任意契约”,主张“合成意力”应为事实的,而非玄虚的或单纯法理的。本来事实性并不等于历史性,而梁启超却将事实等同于历史,把笕克彦修正为一个历史主义者。因此,梁启超强调国民共和心理的历史属性,认为只能渐进的形成。梁启超此举无异于用笕克彦的新衣衫来装扮波伦哈克与伯伦知理的历史主义观,与汪精卫偏重“爱情”一面的做法本质上并无二致。实际上,正如日本学者所言,尽管伯伦知理的学说“在日本已失去影响,但对于开始从事国家建设的中国来说,成为日本之现实的国家脊梁的学说当然具有压倒性的存在感。如此,已成为日本官僚性国家建设之‘体’的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再一次被动员为改造中国之‘用’”。(注:狭间直树:《新民说略论》,见狭间直树编《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第83-84页。)
双方在以伯伦知理、波伦哈克和笕克彦的学说作为各自*主张的基本依据的前提下,还广泛征引美浓部达吉、小野塚喜平次、穗积八束、那特硁、耶尼陵、拉邦德等人的言论,来佐证各自具体的观点。如梁启超在论证中国缺乏实行民主共和制的第二个条件——须有发达完备之政党时,是以小野塚论政党发达的七个条件作为判断中国不具备发达政党的依据。又如汪精卫举耶尼陵、拉邦德关于国会与国民关系的学说来驳斥波伦哈克的无君主则人民利益不能调和之说。类此引证在两人的辩论中较为频繁,不一而足。
三 “政论”与“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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