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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梁启超 革命 论战的*学背景

时间:2007-3-9 17:40:05  来源:不详
在20世纪初年的留日热潮中,学文科者占绝大多数,其中尤以习法政者为多。法政专业的留日学生,主要就学于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早稻田大学清国留学生部,此外尚有东京帝国大学、明治大学、日本大学所开设的法政方面的专业。东京帝国大学、早稻田大学、法政大学汇集了日本当时最主要的政法学者,日本现代*学基本上就是以东京帝国大学和早稻田大学为中心分别代表“德意志流”和“英美流”的*学而展开的。留日学生因而充当了西方*学经由日本输入中国的主要渠道,他们通过大量编译政法书籍,向国人传播西方政法学说,推动了清末的*变革。但以往研究偏重留日学生的革命思想与活动,对他们在近代中国学术转型方面的贡献较少关注,因此对于留日学生究竟学了什么*学,不甚清楚。 

汪、梁在论战中所援引的法理多出自一些名为“国家学”、“国法学”、“*学”的文本,同时在留日学生刊行的报刊中,也时常出现这些词汇,有时他们也就这些词汇的概念本身进行争论。例如,在《开明专制论》中,梁启超说美国、法国、瑞士三共和国同为议院*,即政权全在议院,为变相的开明专制。继而说中国欲采用共和立宪制,则议院*足以苦行政首长。行政首长就是旧军政府的首领,若引身而退则已;否则,其所定宪法,广行政部之权限,认议会为补助机关,又大*和精神,事实上仍不得不为专制*。汪精卫随后讥讽梁启超上述议论:“夫既为立法论矣,乃以*上之观察判断之,是混法理论与事实论为一谈也。无他,不知国法学与*学之区别而已。”(注: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梁启超则反驳说:“噫,异哉,言立法论者乃不许从*上观察判断,微论者,吾安得闻此千古未闻之奇论也。夫立法之政策,原属*学部门,盖立法之学与成法之学异。为立法论者,未有不合法理*两方面研究者也……若夫语具体的共和宪法之性质若何,则属于纯粹法理论,而非*学部门中之立法论矣。”(注:梁启超:《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新民丛报》第79号。) 

那么这些概念的真实涵义及其频繁使用的背景又是什么呢?其实日本当时出版的名为“国家学”、“国法学”、“*学”的著作甚多,从留日学生创办发行的各种刊物上所刊载的图书广告及学说绍介文字,以及译书活动的成果中,可以看到很多这类著作。如有贺长雄的《国家学》、《国法学》,高田早苗的《国家学原理》,伯盖司(J.W.Burgess)的《*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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