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笔者通过对照吾妻本、平田本以及德文本Deutsche Staatslehre fur Gebildete,认为郑匡民的观点是错误的。应该说,平田本是译自Deutsche Staatslehre fur Gebildete,而吾妻本可能是从平田本转译的。有关《清议报》上刊载的《国家论》的文本渊源问题,参看前揭巴斯蒂论文以及郑匡民的分析。承蒙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孙青提供德文本Deutsche Staatslehre fur Gebildete的复制件,谨致谢忱。)后在《*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中增补了这部分内容,专列一节题为“论国民与民族之差别及其关系”。在叙述伯伦知理关于民族与国民的观点之后,梁启超接着作了数千字的按语,依据伯伦知理的观点发挥自己对中国的民族与国家问题的看法。(这一删一补之间,可能蕴含着重要的历史信息,是梁启超由主张排满的民族主义转向容满的民族主义的枢纽,相关问题待考)这篇文章虽然发表于1903年,但与这场论战有直接关系,因为汪精卫挑起论战的第一篇文章——《民族的国民》即针对这篇文章而作,而且,梁启超在这篇文章中的观点仍旧是他后来在论战中的主调。汪精卫对“民族”与“国民”及其关系的理解与评述主要体现在《民族的国民》和《研究民族与*关系之资料》二文中。而据作者自称,后者大概是对平田东助、平塚定二郎的译本《国家论》中《论民族与国民》一节内容的重译,并加按语评论。
伯伦知理在国家学上的贡献之一是明确指出了德文中“Nation”与“Volk”两个概念的不同含义。他指出,庸俗的用法将“Nation”与“Volk混为一谈,虽然二者都有“民众”的意思,但德国人用“Nation”表达的是一种文化的观念(the notion of a civilization),强调种族、语言与风俗习惯等;用“Volk”表达的是一种*与法律的观念(the political idea),指基于共同意志的法律、*共同体。英国人用“people”,法国人用“peuple”来表达德国人“Nation”的意思,但“people”有时也用作类似“Volk”的*含义,如“Volksvertretung”等于“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而用“nation”表达德国人“Volk”的意思。(注:J.K.Bluntschli,Deutsche Staatslehre fur Gebildete.Nordlingen,Druck und Verlag der C.H.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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