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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形成

时间:2007-3-9 17:41:29  来源:不详
*形势上条件具备,革命派正式形成。同时革命派也是在二十世纪初,与改良派的早期论争中形成的。

  

  三 革命派与改良派的早期论争

 

  康有为、梁启超在戊戌变法后先后逃亡日本,一八九八年十一月,梁启超在横滨创办《清议报》作为他们在海外的喉舌,一八九九年七月,康有为在加拿大域多利建立保皇会,公开丢掉维新变法这面含有爱国性质的旗帜,宣扬幻想载□复辟,以后他又在南洋、欧美澳有华侨居住的地方建立保皇会分支机构,发展势力,暂时蒙蔽部分人。并且陆续在横滨创办《新民丛报》(一九○二年二月),在上海创办《外交报》(一九○二年一月)、《东方杂志》(一九○四年三月)和《扬子江》(一九○四年六月)。在这些刊物上,他们对外主张实行不触及帝国主义根本利益的所谓“文明排外”,对内宣扬君主立宪,反对民主革命。康有为在一九○二年发表专门针对革命的文章《辨革命书》,公然指斥革命是“人不分割我而我自分割之,天不弱亡我而我自弱亡之”,他骨子里主要是反对推翻清朝,居然声称:“谈革命者开口必攻满洲(意指清朝政府——引者),此为大怪不可解之事。”竟然宣扬清朝统治是“唐虞至明之所无,大地各国所未有也,亦可谓古今至仁之政矣。”(康有为:《辨革命书》,见张□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下简称《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212、214页。)他们一方面公开反对革命、主张保存清朝统治,另一方面则要求清政府向资产阶级上层让出部分权利。康有为在一九○二年发表的《公民自治篇》中大讲“公民”,他所讲的“公民”是“家世清白”、“能施穷民,能纳十元之公民税者”“一切得与齐民异,如秦汉之爵级然矣”。所谓“公民”就是指由地主官僚转化来的资产阶级上层。这些“公民”与一般人民群众有很大区别。“既为公民,得举其乡、县之议员,得充其乡、县、府、省之议员,得举为其乡、市、县、府之官。不为公民者,不得举其乡之议员,不得举充乡、县、府、省之议员,不得举充乡、市、县、府之官,一切权利,不得与公民等。如此则荣辱殊绝矣。民将皆发愤为公民,民将皆自爱而重犯法而期为公民。”他的这种压迫下层发展上层的办法,是打着“公民”的招牌,乞劝清政府给以支持,他说:“人人与之同忧,而君可免忧,人人与之同患,而国可免患,公民哉!人人与之同权,而君权益尊,人人与之同利,而君利益大,公民哉!”(康有为:《公民自治篇》,见《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174、176页。)改良派代表的利益,保护清朝统治的态度说得是很清楚了。他们还大肆攻击当时国内正在掀起的群众反帝反封建斗争,反对反清革命。一九○一年《清议报》一篇文章公然咒骂:“义和团者乱民也,吾恐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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