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日本*经济的发展,并逐步走上军国主义的道路。清政府和洋务派的妥协退让外交,给中国造成了深重的灾难,王韬当时就指出:“秦西大小诸邦,叩关互市,辄以兵力佑其商力,所至各埠,设官置戍,艨艟相望,每挟其所长,从而凌侮我,来必应,请必遂,一旦龃龉,而伺我者数十国,腹心肘腋之间,遍布森列,几于国不可为国矣。嗟乎!此盖误于羁糜之说,而驾驭未得其宜也。”<《洋务运动》第八册第8—9页。>这就从根本上阻滞了洋务派标榜的“富国强兵”事业的独立发展。
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时期,正是西方列强垄断中日两国民族市场的时期,中日两国要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就有一个从侵略者手中逐步夺回民族市场的问题。对于这一重大问题,日本明治政府和中国洋务派所执行的政策,也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外国侵略者垄断市场的情势,中日两国这时都提出了“与洋商争利”的口号,但实际的活动和政策却不一样。清政府和洋务派的“与洋商争利”,仅仅是“稍分洋商之利”,这就是说,他们是在承认西方列强占有中国市场的前提下分得一点余利。这样做,不仅是“所夺洋人之利,奚啻九牛之一毛”<马建忠:《适可斋纪言纪行》卷十一。>,还必然导致在竞争中与侵略者无原则的妥协,使民族利益进一步丧失,自己的手脚遭到更紧的捆绑,为洋商占有中国市场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轮船招商局与英国太古、怡和洋行所订的“齐价合同”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日本这时则提出了“贸易立国”的政策主张,这种把贸易提到立国的战略高度,从根本上决定了日本在发展和开拓市场上的主动性和进取心,反映了他坚决要求摆脱半殖民地贸易结构的强烈愿望。为实现这个目标,明治政府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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