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议复梅启照条陈折》、《李书·奏稿》卷三九页三二。)。
由此可见,七十年代以后洋务派的经济活动重点转向民用工业企业的创办,是服从于他们的求富要求的,同时也是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急剧加强与“求富要求”相冲突而引起抵制的。二者是有区别的但又是联系着的。这就是说,求富就必然“分洋商之利”。历史的事实证明,他们确实做到了“略分洋商之利”,使利“不致为洋人占尽”。兹以一八七三年以后所举办的轮船招商局(上海轮船招商局开局在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即一八七三年一月十四日,所以不宜说是一八七二年开办轮船招商局,而应说是一八七三年。)和上海机器织布局为例来说明。
首先以轮船招商局开办头若干年的赢利情况看。
一八七三年至一八七九年赢利表(据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资料:《唐廷枢、徐润、张鸿禄呈(李鸿章)核招商局收支表》。表中数字与公布的数字有出入。)
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年)得利六万七千余两
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年)得利十三万五千余两
光绪元年(一八七五年)得利十五万一千余两
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得利三十四万九千余两(因与太古争衡半年少得十余万两)
光绪三年(一八七七年)本年除开销并赈捐三万四千余两外,尚得利四十一万九千余两(亦因与太古竞争半年故少得利十余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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