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注: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4卷,第50页。)“通商口岸,中国有自主之权,若令外人兴筑铁路,实与中国体制有碍”。(注: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第4卷,第51页。 )李鸿章因此提议:“将洋商购置车铁木石器料及租地价,仍由中国照原值买回,另招华商股份承办。若资本过巨,或分年,或分限,如数还清,永归中国管业;但须公平交易,不可丝毫抬价居奇”(注:朋僚函稿,第17,55卷,第12,13,14页。)。
李鸿章在处理上海吴淞铁路事件中对铁路的思想认识,特别是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第一条铁路的时候,他的思想发生了一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这时候,他已经从反对由外国人兴建铁路的思想认识:认为铁路耗资巨大,国家和私人资本暂无力兴办,要“待平数十年”再兴建;发展升华为:由中国人管理,铁路经营管理的主权归中国。铁路的兴建,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家经济命脉。由外国人兴建铁路,与中国社会体制不统一,因此不允许外国人染指中国铁路的兴建。
这时候,李鸿章与清政府中一部分视铁路如“洪水猛兽”、以后逐渐形成为顽固派的文武大臣,在酝酿兴建铁路与抵制洋人在中国兴建铁路的问题上,分歧日益趋于增大和公开化。各自的立场观点已经初露端倪。
1877年,李鸿章在回郭嵩焘函中称:“西洋政教规模,弟虽未至其地,留心咨访考究,几二十年,亦略闻梗概。自同治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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