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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与中国近代海军装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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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6:5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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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十二。);说总署设想用已造成的船“运漕”或“交商赁”的主张行不通;“沪局由我主政,行止尚易操权”,至于闽局,我就说了不算了。同月二十六日,在给曾国藩的信中又说:“鸿章于同治四、五年(1865、1866)协议铁厂时,左公已先议造船,鄙意未敢附和,但主仿造枪炮*,谓可发而收之也。即不备于水,而尚备于陆也”(注:《李全书·朋僚函稿》十二。)。光绪五年(1879)十月二十八日李鸿章在上奏已向英国购买两艘快碰船的同时,为遮掩议论,曾提出要船政制造快碰船,但条件要求极苛;并随即于来年二月十九日(实际还四个月不到)上奏叫把已拨给船政的两笔造船经费拨给他买“柏尔来”铁甲船(注:《李全书·奏稿》三十六。)。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李鸿章在《论各海口购船》中说:“舰庄奏称意欲仿造,实系膈隔之谈,其炮位机器,闽、沪各局尚不能造,何况其他”(注:《李全书·译署函稿》十。)。光绪六年(1880)十二月十一日他奏称,梅启照呈奏的海防条陈中要江南局和福州船政仿造铁甲船这件事,要缓办。理由是两局过去造的船不如外国船厂造的好。江南制造局人员水平不行,已令停止造船;福州船政实在要仿造,可令船政大臣先报个“详细估价,如能合算,克期造办”(注: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舰艇工业史料集(以下简称史料集)》。)。李鸿章是真的要福州船政造船吗?不,他是不会的。中法战争后,第二次海防大筹议,清廷决心“惩前毖后”、“大治水师”,成立统一领导全国海军的海军事务衙门(简称海军衙门),李鸿章被任命为衙门会办,仍旧担任北洋大臣兼理建设北洋海军的大权,但实操清末海军建设的全权(注:姜鸣著《中国近代海军史事编年》。)。按理这又是一次发展晚清造船的好机会,而李鸿章却仍以全力向国外购船,并于1885年断然停止了江南制造局的造船。福州船政由于不在李鸿章的直接控制下,又有左宗棠、沈葆桢及其后来各船政大臣的坚持,因此,才勉强地维持着造船。光绪十一年(1885)五月,福建船政奏报制造双机钢甲兵船,李鸿章亲自出面“议驳”,列了8个比较项目,除1项外其他均不如“济远”舰(1880年在德国订购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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