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公主于此祈祷有验,奏请赐名为“护国显应公”。辰州有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祠,宋咸平元年(998),当地以“水旱祈祷有应”请封,加封“新息王”号。[15]
《宋会要辑稿》记载,南宋建炎四年(1130)十月二十八日,福建路转运司奏建州崇安县“瑞严禅院”有开山扣水和尚,“凡遇水旱,乞求辄应”,乞赐“塔额、师号”,诏赐“慧应塔”为额,建炎六年(1136)加“法威大师”。[16]淳熙十三年(1186),雅州名山县智炬院甘露大师因该寺“祈祷感应”,当地奏请,赐号为“普惠大师”;同年,建宁府崇安县的“瑞应禅院”又因“雨旸祈祷感应”, 加赐“法威大师”为“妙应法威慈济普照大师”。淳熙十四年(1187),怀安军云顶山惠应塔妙慧大师也因“雨旸祈祷感应”加封为“妙慧慈应大师”。[17]
这种对释、道二教以“灵验”为根据的册封制度被元、明、清三代的统治者继承下来,对基层社会的信仰形式影响深远。它的直接后果是国家权力以及国家权力的象征物直接进入灵验制度,进入了基层社会的灾难信仰系统。
清代嘉庆年间直隶巨鹿县大乘教案中记载了一件以“诰轴”治病为名的伪造御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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