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明君”,指出:
今夫天子者,继天立极,致天下于中和者也;宰辅者,燮理阴阳,佐天子以建极者也;百官有司,各修天职,挽四方之风气,同归于极者也。天人之理一也,人之所为,即天之所为也。天人之分殊也,人之所不能为者,恃乎天,天之所不能为者,亦俟乎人也。是故五谷封穰,俟农夫之耕种;蚕桑繁盛,俟女工之缫浴;至理昭著,俟圣贤之发明;民物并生,俟帝王之平治。[64]
罗氏强调“明君”的作用,无疑是他封建立场的体现,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看重人事因素的重要作用,没有陷入天命论的泥潭。
曾国藩对“外王”之业的理解是与“经世之志”、“经世之学”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圣人者,自天地万物推极之,至一室米盐无不条而理之,”[65]体现了他积极的用世精神。他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内圣外王”之志,仅有“民胞物与”的志向远远不够,还要有足够的经世之才。为此,他“效法前贤澄清天下之志,讲求经世之学。”[66]从而把“经世之学”与开“外王”之业结合起来。他于“经济”用功尤勤,悉心考究,明确提出开“外王”之业的要务有十四项,指出:“天下之大事宜考究者,凡十四宗:曰官制,曰财用,曰盐政,曰漕务,曰钱法,曰冠礼,曰婚礼,曰丧礼,曰祭礼,曰兵礼,曰兵法,曰刑律,曰地舆,曰河渠。”[67]这十四项“要务”几乎包括了当时国家最主要的军国大政。对此,曾国藩不仅自己率先讲求,而且还在属员中进行提倡。一时间,在咸同年间的士大夫中形成讲求“经济”的风气,使不少理学中人转攻“经济”,矢志于“外王”之业。他们从军、从政,直接参与解决清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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