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论是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启蒙时期提出的关于人天生享有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学说,成为欧洲资本主义革命的重要思想武器,为严复所深深赞同。严复从卢梭契约论观点出发,论述了*权利的产生,认为:人类之初并无高居于人民之上的君臣,后来出现了相欺相夺的情况,“于是通功易事,择其公且贤者,立而为之君。……是故君也臣也,刑也兵也,皆缘卫民之事而后有也。”他理直气壮地宣布:“民之自由,天之所畀也”[48],响亮地呼出“天赋人权”的口号。他的这些主张为肯定民权学说、否定君主专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民权说
严复的民权说仅指人民的*权利而言,至于人民的平等自由之权,则归于社会权利的范围。严复认为:既然“天赋人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人民理所当然地是国家的主人,拥有国家*权利,他说:“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49]。但是,严复并没有得出实行民主共和的结论,而是在思想上倒向君主立宪一边。他这样分析世界各国的政体,指出:“五洲治制,不出二端:君主、民主是已。君主之国权,由一而散于万;民主之国权,由万而汇于一。民主有二别:用其平等,则为庶建,真民主也;用其贵贵贤贤,则曰贤政”[50]。所谓“贤政”指得就是君主立宪。在这种体制内,君权已被限制,民权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严复说:“今日所谓立宪,不止有恒久之法度已也,将必有其民权与君权,分立并用焉。有民权之用,故法之既立,虽天子不可以不循也”[51]。君主立宪虽然不是“至治”,但要比君主专制进步得多,适合于中国国情。他说:“然则及今而弃吾君臣,可乎?曰:是大不可。何则?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也”[52]。他所说的民权与君主立宪*紧密相联。严复赞同西方国家实行的三权分立的*原则,并以此种观点反思中国传统*:“中国自秦以来,无所谓天下也,无所谓国也,皆家而已。一姓之兴,则亿兆为之臣妾。其兴也,此一家之兴也;其亡也,此一家之亡也。天子之一身,兼宪法、国家、王者三大物,其家亡,则一切与之俱亡,而民人特奴婢之易主者耳,乌有所谓长存者乎!”[53]他所说的“三大物”指的就是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者分而设立,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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