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礼而为的过程,正如程颐所说:“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人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二程遗书》,卷十五)在程颐看来,只有依据礼来行事,才可能去人欲而存天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程颐把礼与理统一起来。朱熹在谈到“克己复礼”时也说:“然己者,人欲之私也,礼者,天理之公也,一心之中,二者不容并立,而其相去之间,不能以毫发,出乎此则入乎彼,出于彼则入于此矣。”(《论语或问》,卷十二)理学家存理灭欲的修养方法,归根结底是要让人的一切行为都从社会伦理规范出发,不从一己私欲出发,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天理就是人的类本质的抽象化、本体化,这个本质的核心内容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实际就是礼。
二 “以礼代理”说的基本观念
自明末清初以降,随着理学的衰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真空状态,尽管有许多大思想家活跃在明清之际的思想舞台上,但他们的思想都没有能够独领一代风骚。清初官方也逐渐意识到意识形态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强调程朱理学的重要性,并做出一些调整,有意去解决当时所面临的意识形态危机,然而,朝廷对程朱理学的提倡与改造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清初理学名臣魏象枢(1617—1687)就指出这一尴尬局面,他说:“理学一途,世人惊诧者众,而边地尤甚,将谓存天理去人欲,为必不可到之一境。”(《寒松堂全集》,卷十,《答王近微同年书》)清初,顾炎武、张尔歧、万斯同等著名思想家、学者已经开始注重礼学的研究,以弥补理学的流弊,但还没有在哲学思想上形成比较系统、完备的理论来与理学相抗衡。经过大约一个世纪的学术积淀,随着乾嘉学派的兴起,礼、理之争应运而生,由此也出现了以凌廷堪、焦循、阮元为代表的“以礼代理”说,成为思想界的一个新的潮流。
凌廷堪等汉学家依靠他们的考据本领,对礼、理进行了学术史方面的辨析,力图以此证明,儒学的中心是礼而不是理。凌廷堪说:“《论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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