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堪那里,所谓的“物”不是别的东西,就是“礼”,他说:“盖道无迹也,必缘礼而著见,而制礼者以之;德无象也,必藉礼为依归,而行礼者以之。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是故礼也者,不独大经大法悉本夫天命民彝而出之,即一器数之微,一仪节之细,莫不各有精义弥纶于其间,所谓‘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是也。格物者,格此也。《礼器》一篇皆格物之学也。若泛指天下之物,有终身不能尽识者矣。”(《校礼堂文集》,卷四,《复礼中》)从这个意义上说,“以礼代理”说正是“经学即理学”的转语。在清代中后期的一些学者,基于调和汉宋的考虑,要把礼学与理学统一起来,如黄式三(1789—1862)就说:“格物不外于穷理,穷理不外于学礼。”(《儆居集》,经说二,《絜矩说》)晚清的陈澧(1810—1882)则提出“理学即礼学”的思想,他说:“《学记》、《中庸》、《大学》、《别录》皆属通论。《中庸》、《大学》,后世所谓理学,古人则入于《礼记》者。《仲尼燕居》云‘子曰:礼也者,理也’。《乐记》云‘礼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故理学即礼学也。”(《东塾读书记》,九,《礼记》)表面上看,这是与凌廷堪等人的思想唱反调,实际上,黄式三与陈澧的治学路数与汉学家没有什么分别,他们主张调和汉宋只不过是要打破学术界由来已久的门户之见,促进学术事业的发展,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他们的主张与凌廷堪等人的“以礼代理”说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委婉一些而已。
其次,随着这一学术转型的完成,清代中期的思想家对社会根本问题的关注由内在的精神层面转向外在的制度层面。理学家以理为中心建立起一整套学说,从人的抽象本质出发,提出了存理去欲的主张,希望通过内在的精神革命实现改造世界的理想,而礼学的兴起,把思想家的注意力转移到外在制度的思考上。尽管在清代中期,他们对礼的思考还局限在传统经学范围之内,根本谈不上制度变革方面的思考,但是,汉学家对传统礼学的精深研究,无疑为后来从制度的角度倡导变革做了思想准备,最起码也为思考、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提供一个切入点。清代中期公羊学已经开始复兴,至晚清大盛,尽管公羊学与乾嘉汉学属于不同的学术传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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