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盛宣怀将其代拟国书内容电告清军机处。12月11日,军机处致电盛宣怀:“所拟国电,奉旨照办。文内‘向未’二字,改作‘尚少’;‘实行新法’四字,改作‘力行实政’,余俱照拟办理”,电令盛
宣怀“迅即分电英、德、俄、法、日、意出使大臣转递,并将各国君主称谓,悉照旧式分别填写,毋漏毋误为要”[17]。
盛宣怀代拟国书中确实充满了对列强屈膝乞怜的语言文字,治史者对其进行指斥鞭挞无疑是正确的。但清廷力图通过国书,乞请各国政府减少中国赔款的意图也是十分明显的。该国书称:“赔款一事,不得不通盘筹画。此次兵事,各处财物毁失过多,且敝国地利商务,向未开通,一时不易筹集巨款……尤望贵国始终玉成,商同各大国,允将赔款酌减数目,宽定年限,另筹妥法摊偿”。[18]
正是有着前述与列强交涉的种种努力,才有我们文章开始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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