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新疆南北两路命盗案件暂行变通办理,俾得就地迅速审拟完结,由臣按季摘由汇奏,一面咨部立案。”(《刘襄勤公奏稿》卷3,页44;卷3,页48;卷2,页31;卷2、页33;卷2,页35;卷3,页25;卷2,页51;卷2,页23;卷2.页24;卷3,页45;卷3,页52一53;卷8,页21;卷3,页2;卷1,页51;卷1,页13;卷2.页22,)这样变通执行,立即收到良好的效果。清朝当局由此得到了举报消息,搜获了那些阿古柏期间曾胡作非为,并仍继续暗藏枪枝的歹徒,立即予以镇压。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对于招集流亡,恢复生产和以后郡县制的顺利推行,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改行饷为坐粮
新疆经济落后,承平时,岁需经费200至300余万两,几乎全由各省和海关协济拨解,称之为“协饷”。西征清军出关驱逐侵略者,所需经费更巨。据杜经国先生研究(见《左宗棠与新疆》一书),清军在收复新疆期间,每年归左宗棠统收统拨的军饷为82万两,加上刘锦棠、张曜、金顺、景廉等部和新疆各城的专饷合计为700多万两,每年的军费在800万两以上。而清政府每年的全部财政收入仅是7000万两左右。
新疆业经收复,再维持几万军队的庞大开支已非常困难。1882年初,军机大臣致书刘锦棠:“频年以来,各省关协解西征军饷实已不遗余力,甚至迭次筹借洋款,销耗息银。国家经费有常,似此年复一年,断非经久之道。现在新疆平定,防务渐松,刘锦棠曾有随时裁撤各营之请。即著该大臣与谭钟麟、杨昌浚悉心会商,将关内外现存马步若干营,如何渐次裁减之处,迅速酌复奏咨办理”。(《清德宗实录》卷140,页14。)要求补发欠饷后迅速裁减营勇,以节军费。
其实,1881年初开始,刘锦棠一直在裁减兵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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