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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政府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受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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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2: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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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年,中英《通商章程》列出了115种进口商品的关税率,并规定:“凡属进口新货,例内不能赅载者,即按价值若干,每百两抽银五两。”(21)1854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进出口税率再度被降低,统以值百抽五为原则。1858年修订后的税则,有1/2的商品税收不足5%。这种由列强片面议定强加给中国政府的“协定关税”税率,是世界上最罕见的低税率。(22)缺乏关税保护,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处于不利的位置上。它为列强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工业生产原料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民族市场,大大削弱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是造成近代中国贫困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23) 当然,晚清政府的税收制度和*上的软弱对民族市场和主权的丧失承担很大的责任。厘金作为对工商业增税的一种制度形式,不仅代替了当时已经处于瘫痪状态的国内常关的职能,而且随着战区的变化,厘金局卡有“因地制宜”设置的灵活性,使它更加超过了常关所起的作用,日益严重地阻碍着土货在市场上的流通,而有利于洋货的倾销,进一步加强了洋货对土货的竞争力。 主权丧失还表现在晚清政府大举外债上。晚清政府大举外债主要是为了筹措军费。比如,甲午战争期间,清廷向汇丰银行筹借了四笔外债,折合银4000多万两,相当于当时政府收入的一半;战败后又向俄法集团和英德集团借了三笔外债,共有3亿两。到1900年,这七笔外债每年本息偿付额达2490余万两,成为政府常年的财政负担。(24)举借外债常常附加有种种*上、经济上甚至军事上的苛刻条件,绝大多数的借款都要求晚清政府以海关收入作担保。以关税偿还借款不仅使户部出现大量的亏空,而且日益丧失了国家的主权。 5.社会贫困化和灾荒 除了上述几方面的原因外,社会的贫困化和自然灾害也是政府贫困化的不可忽视的原因。罗兹曼等在对晚清政府贫困化作了分析后认为,“如果政府是贫穷的话,这并不是由于社会是穷困的。即使政府收入在增加,但人口增加的速度比政府岁入增加速度更快”(25)。我们认为,人口的变化肯定对晚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产生影响,但这并不能推导出当时的社会是不贫困的这个结论。事实上,社会是相当贫困的。罗氏还以地方主义的兴起引起政府(特指晚清中央王朝)的贫困化为理由来说明“社会并不是贫穷的”这个结论。作为一个事实,地方对资源的截留和控制导致了晚清王朝的贫困化。但同样作为一个事实,地方政权无控制地、不合理地对社会资源的掠夺同样是造成社会贫困化的原因。 社会是贫困的,社会资源本身的匮乏制约了政府财源的拓展,何况晚清政府是一个*上无能的政府。有两个资料可以作为社会贫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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