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晚清学子赶考凑路费 沿
为何晚清反教豪强率400
被欧洲上流社会追捧的晚
晚清第一次官商合作的失
晚清出国人员怎样剃头?
寻找张之洞:晚清名臣墓
晚清民国时代的大学军训
中国最早的美女经济:晚
老照片上的晚清风情[组
晚清成毒国:1909年中国
最新热门    
 
晚清法律改革动因再探

时间:2007-3-10 10:34:05  来源:不详
中提出的收回领事裁判权问题(注: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39页。),我认为恐怕也是“误解”,正如我前面分析的,此时的清政府,根本就没有在谈判中提出领事裁判权问题的想法,此问题是在1902年7月的武昌会谈时首次由张之洞提出的。所谓“交涉情形”似宜作广义理解,即中国与西方各国在经贸、外交各方面的交往而非特指领事裁判权问题。第三、就《马凯条约》第十二款而言,既然各国承诺放弃在华治外法权是有条件的,中国如果真的希望收回治外法权的话,那就应该在中外条约中对成立条件做出更详尽的规定。但翻遍《马凯条约》的19个附件,无一与此有关,随后清政府签订的中外条约中也看不到针对该条款的细则性规定。一句话,条约虽然签了,但中国似乎并不关心它的实施。条款本身不具操作性,又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加以配套。那就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它的实现。而此时的清政府已经有了跟西方各国六十年直接“打交道”的经验,盛宣怀和张之洞都是当时中国干才,把他们想象成“傻子”并不切合实际情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清政府压根也没真的相信能靠这短短的一个条款就能收回失去了六十年的国家主权。

 

三、张之洞的考虑:*意义大于实际价值 

 

既然西方各国的承诺是虚伪的,清政府也不相信通过法律制度的改革就能收回领事裁判权,那为什么在没有朝廷授意的情况下,张之洞在中英谈判快结束的时候提出这一要求并写进了条约呢?现在看来,张之洞主要有如下考虑:

首先是为了条约的顺利签订和批准。与《辛丑条约》等以前的不平等条约不同,《马凯条约》没有类似割地赔款这样明显的侵略性和侮辱性条款,谈判总的说来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比起总督们和外务部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