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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朝的禁海、开海与禁止南洋贸易

时间:2007-3-10 10:34:33  来源:不详
福建总督姚启圣、提督万正色分别疏请开边,俾沿海人民复业。在这同时,福建巡抚吴兴祚则进一步题请,“应令西洋、东洋、日本等国出洋贸易,以便收税”,然兵部议覆不允。正月三十日廷议时,大学士明珠奏曰,“臣等亦曾商酌,学士李光地云商舡不宜倾入大海。”康熙也说:“此言甚是,海寇未靖,舡只不宜出洋。此皆汛地武弁及地方官图利之意耳,着不准行。”[24]  时荷兰国请于福建地方不时互市,二月十四日,部议不允。大学士明珠曰:“从来外国人入贡,各有年限,若令不时互市,恐有妄行亦未可定。”康熙表示赞同。他说:“外国人不可深信。在外官员奏请互市,各图自利耳。”汉大学士李霨说:“皇上睿见极当,不时互市,必不可行。”学士李光地说:“海寇未经剿除,荷兰国不时互市,实有未便。”[25]  康熙遂依部议。  

七月十七日,总督姚启圣又请以沿海小民无桅平底布帆小船许令捕鱼。兵部议,今值进剿台湾,俟克获之日,请该督抚题请再议。但康熙以为,“朕闻海面行走,不在船只大小,但无帆不能远行,或驾大船不许用帆,离海岸五六里捕鱼,似亦可行。”[26] 

由上述清廷对海上诸项事宜的处置可知,在当时,清廷不仅以郑氏为忧,不敢贸然开海,而且对与外国人“不时互市”,也是存有疑虑的,甚至是持否定态度的。这一期间,康熙虽然开始考虑开海,而且有允许沿海居民在近海处捕鱼的考虑。但由于收复台湾的战争已进入紧张的待发阶段,诸项开海举措并未真正实行。而康熙从*斗争的大局出发,始终下不了开海复界的决心,对于官员们的复界开海之请,康熙也多有斥责。说明在郑氏未归附之前,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开海”。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清军攻克澎湖,七月,郑克塽、刘国轩率部归降,清政府统一台湾,结束了两岸对峙的局面。康熙审时度势,立即进行政策的调整,九月,康熙针对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请“开垦广东等省沿海荒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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