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的迫切需要,对此康熙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认为,开海首先有益于民生,其次有助于国课。所谓“百姓乐于沿海居住,原因海上可以贸易捕鱼”,“ 令海洋贸易,实有益于民生”。“向令开海贸易谓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32]
总之,基于上述原因,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二十五日,康熙继展界之后,正式下令开海贸易。是日,九卿詹事科道遵旨会议,“今海外平定,台湾、澎湖设立官兵驻扎,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省海禁处分之例,应尽行停止。”[33]
三、设海关与海上贸易
继展界开海之后,如何管理海上贸易便成为当务之急,清廷于开海的同时,即在江浙闽粤四省设海关。据《清史稿》记载:“是时(指康熙二十三年)始开江浙闽粤海禁,于云山、宁波、漳州、澳门设四海关,关设监督,满汉各一笔帖式,期年而代,定海税则例。”[34] 《海国图志》曰:“康熙二十三年,台湾郑氏平,海禁大开,二十四年从疆吏之请,设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粤海关。”[35] 而学界认可的说法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城市为对外通商港口,允许外国商船前来互市贸易,管理来往商船,征收关税。
从梳理过的文献记载看,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六月五日,给事中孙蕙条奏,请令海洋贸易设专官收税,九卿会议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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