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田以后陆续施行,并非一经奉旨,即将官缺额饷尽行裁撤”(注:1907年11月16日《申报》,“紧要新闻”。)。1907年两江总督端方曾再次奏请将各省都统、副都统一律裁撤,他的主张得到袁世凯的支持,但因为这种顾虑没有实现。(注:1907年11月16日《申报》,“紧要新闻”;1907年11月12日《申报》,“专电”。)由于阻力太大,清廷只好命一些准备计口授田的地方缓行这些措施。(注:《汪大燮致汪康年函》,《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1009页。)1908年底变通旗制处设立后,由于旗民疑虑,清廷惧生动乱,公开宣布“所有钱粮兵饷,仍均照常”(注:《宣统政纪》卷4。)。
其实不满意的不仅是满族人民,从另一角度,汉族也不满。《申报》曾评论说:“购田授旗者,购田之费出之于何人?授旗之田,购之于何人?无论当此司农仰屋之时,万无再能集此巨款以购田亩,亦无如许之田亩以购给于旗丁。而旗丁多得一田亩,即汉人多失一田亩;多筹一旗丁田亩经费,即汉人多失一田亩之经费。如是而曰消融满汉,吾恐民心日猜疑,满汉之见且转而益深,满汉之见益深,立宪愈不能成立,大局益溃败而莫能收拾。”这篇评论还直指清政府的做法为“欺”。(注:《说欺》,1907年10月18日《申报》,“论说”。)《申报》在当时是比较温和的报纸,《申报》尚如此,当时整个社会舆论可知。
由于缺乏统计数字,我们只能举例对旗民从事生产的情况做概略性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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