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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部则例》法律适用的再探讨

时间:2007-3-10 10:46:02  来源:不详
共四十多例,其年代最早的一例为康熙二十二年十月,“盘查漕船私盐随帮纵丁持械拒捕大干纪律大坏盐法事。”[50]翌年二月十三日、五月初十日、六月初七日三次奉旨议定处分条例。[51]最晚的一例为五十六年。为了探讨《户部则例》的“早期形式”,现将辑入《古今图书集成》的《户部则例》主要案例列为下表。

 

时间

户部则例所载内容简介

出处

康熙二十三年八月

户部就应行完结钱粮不行分析明白混行转报定例

《古今图书集成》第770册,42页

康熙二十四年三月

户部咨复二件。其第二件复台臣张条奏查盐事,户部以有治罪条款,“无庸再议”咨复。

《古今图书集成》第770册,44页

康熙二十五年二月

奏销钱粮

《古今图书集成》第770册,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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