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至10月23日,中日双方一共举行7次交涉。历时1个月之久。大久保一开始便采取先发制人、反客为主的策略,不再妄谈日本出兵侵台的“理由”,而是率先提问:“贵国政府实地于生番有几许处分”,从而把谈判的话题完全转向中国内政;而总署大臣文祥答称“若问实地处分,一时难以俱悉”(注:〔日〕金井之恭:《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85页。),又恰好被大久保的谈判策略所左右。因此,中日关于台事条约的交涉,自始便是在日本居于主动,清政府处于被动的情况下进行的。
大久保在首次交涉中便提出如下问题:(一)“贵国既以生番之地谓为版图之内,何以迄今未曾开化番民?(夫谓一国版图之地,不得不由其主设官化导,不识贵国于生番果真实施几许政教乎?”)(二)“万国已开交友,人人互相往来,即于各国,无不保护航海者安宁。何况贵国素以仁义道德闻于全球,怜悯援救外国漂民,固所深求,而见生番屡害漂民,置之度外,不曾惩办,乃是不悯他国之民,唯养生番残暴之心,有是理乎?”(注:《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87页。)
然而,在大久保有备而来的情况下,总署未能探寻日本政府的动机和目的,以致陷于被动。当总署就上述说法表明“台湾生番地方,中国宜其风俗,听其生聚。其力能输饷者,则岁纳社饷,其质佼佼秀良者,即遴入社学,是为宽大之政,以寓教养之意。各归就近厅州县分辖,并非不设官也”,并说明“中国与各国通商交好,遇有各国官商民人船只,意外遭风及交涉案件,各国商民受到亏损等事,一经各国大臣将详细事由照会本衙门,必为立即行文查明,妥善办理,办理虽有难易迟速不同,却从无搁置不办。如生番此案,贵国如有详晰照会前来,本衙门无不查办。而且,本衙门甚为不愿发生此等事情,此后尚需设法妥善筹措保护,以善将来”(注:《使清办理始末》,《明治文化全集》第11卷外交篇,第91页。)。之后,大久保在第三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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