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是他史学思想的究竟而是开端。
傅斯年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中力倡:「只求证,不言疏」几乎是这近8 0 年来最重要的史学学术主张,他以科学方法及新科学知识为根据的史考,排除了未经检证的传说、文章之业甚至伦理道德裁判,使得史学「独立」的同时,事实上也是让史学在科学与文学、客观与艺术的光谱中,靠向了社会科学,历史事实(historical fact)或更精确地说「事实主义」(f a c t u a l i s m)成为「庙堂 的方柜」(Ark of the Co v e na nt),于是在史学方法上,对于「史料」的定义及价值更有着约定俗成的教条式看法;例如1 9 2 7 年傅斯年在中山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史」课堂上讲授〈史料论略〉时,对直接史料价值的强调:
史料可以大致分做两类:一、直接的史料;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周书是间接的史料,毛公鼎则是直接的;世本是间接的史料(今已佚),卜辞则是直接的;明史是间接的史料,明档案则是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33]
总结傅斯年的看法,则史家的重要任务是要扩充一切可能的研究工具与新知识来对各种历史材料(包括文献、地上及地下实物)进行比较分析,亦即「证而不疏」,以及对直接史料的界定及其重要性这个看法,当然「证而不疏」的原因,在于认为经由材料间比较、分析、描述,历史事实可自行呈现,于是「让事实自己说话」成为这类看法最终的结果。兰克与傅斯年这些指针式言语,几乎深入数代学者,成为历史系师生耳熟能详的学院语汇,由最近王泛森〈甚么可以成为历史证据:近代中国新旧史料观点的冲突〉一文,[34]更加凸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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