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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社会行政管理的重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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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4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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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整齐民风、改正市区、振兴土木,均与保安行政息息相关,非合为一官,难期联络。故以户、礼、工各部所兼管之户籍、风教、道路、沟渠等事并入,总为民政部”。“户部之称,本为民部,唐人避讳,以户易民。今民政既有专官,财政自应独立,故并户部财政处,为度支部,以次为[于]民政部”(注:《考察*馆厘定阁部院官制节略清单》,光绪三十二年九月。)。据此思路,1906年设立的民政部由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和卫生5个司组成。民治司“掌稽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编审户口、整饬风俗礼教、核办保息荒政、移民、侨民各事”。警政司“掌核办行政警察、司法警察、高等警察及教练警察各事”。疆里司“掌核议地方区划、统计土地面积、稽核官民土地收放、买卖、核办测绘、审订图志各事”。营缮司“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并保存古迹,调查祠庙各事”。卫生司“掌核办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注:《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19,职官五。)。这一机构设置不仅职责十分具体,而且以社会管理为核心,因而大致合理,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后来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民政组织即内务部亦仿效这一作法,下设警务、民治、土木、礼教、卫生和疆里6局。这与清末相比,主要差别在于增设礼教局,将原民治司关于礼教的职掌分离出来。1912年6月20日,由北洋政府公布的《内务部官制修正草案》仍设6司,其名称稍有改变,如设职方司,以取代疆里局,而各司职掌与以前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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