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戊戍维新时期,新一代先进群体追求的理想目标仍是平等与效率的完美统一。而且,他们对效率社会的理解,对平等的认知水平都远远超越了太平天国的领袖群体。
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群体在现实的社会变革中所追求的是典型的效率社会目标。康有为本人激烈反对洋务派推行的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这类由官方垄断产权的经济制度。认为这种制度“徒使洋货流行,而禁吾民制造,是自蹙其国”。主张工、矿、商业、交通运输、军事工业都“一付于民”,“纵民为之”[3]。谭嗣同更明确提出经济上必须允许人人“从容谋议,各遂其生,各均其利”[4]。严复则直接接受了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他的《原强》一文说:“盖财者民力之所出,欲其力所出之至多,必使廓然自由。”又说:“夫所谓富强之者,质而言之,不外利民乃尔。然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得自利,又必皆得自由始。”[5]《原强》是建立在社会进化论基础上的致强之说,严复从进化法则的角度论证了经济上人人自由经营、自由竞争、自由谋利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出于这一认识,严氏在接受亚当·斯密的经济思想时,对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作了更极端的论定。他说:
斯密氏以产物之功力为物之真值之高下,视功力之难易多少为差。其言中虽近理,然智者千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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