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自出承认,依式填明。如有抗不解放者,罚制钱二百文”。七月再清查,罚钱三百,以后按月加增一百。并“饬该劝导员不激不随,以达目的为宗旨”。到八月,荣县为了了解各地放足情况,又“派遣总调查员四人下乡梭巡,以归划一”(注:“荣县详覆督宪劝禁妇女缠足的呈文”,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南充市档案馆档案,清1/20/112/1075;《广益丛报》第7年17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十日,“纪闻”,11页。)。
除刊发告示劝导妇女放脚外,荣县政府还采取其他一些劝禁措施。一方面饬教育会中人约集天足绅妇于四月二十八日在湖广庙开放足劝导会,由女校教员学生演讲放足之利和缠足之害。另一方面又改良戏曲,上演新编放足戏曲,讲明放足的利益;同时下令“梨园优旦禁止踩跷”,并不准缠足妇女“入场观剧”,而“雕塑绘画之女像一体禁用尖足”。(注:“荣县详覆督宪劝禁妇女缠足的呈文”,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南充市档案馆档案,清1/20/112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