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2月11日。)
广东军政府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推行各项政策时不得不直接依靠军警。(注:有议员提出,“不得率准请派军队协同收捐”。(《五月十九省会速记录》,《民生日报》1913年5月23日)可见动用军队征收捐税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也是政府对基层失控的结果。)为维持军队与持续进行军事行动(清乡),又不得不大量发行不兑现的纸币、陆续恢复独立之初宣布豁免的各种苛捐杂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广东军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清末时接近,但军费支出则大大超过。清末广东的岁入“二千数百万两”,全部军费支出约800多万两。(注:广东省清理财政局编:《广东财政说明书》,广州,1910年印行,“总说”、第15章。)而民国元年度(1912年7月~1913年6月)广东岁入为38139000元,支出军费19749000元。(注:广东省财政厅编:《广东财政纪实》(收入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5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9年版),第3编,第1007页。)考虑到1911~1912年广东经济因政权更迭、社会动荡严重衰退,这个数额对广东居民来说是相当沉重的负担。正如对人所说,“兵多而饷匮,不得不搜罗把剔,取尽锱铢,用若泥沙,以供军人之衣食”。(注:《勉哉粤军北行》,《民生日报》1913年3月4日。)但这支军队在建立和维护秩序的军事行动中备受挫折,又得不到城乡居民的支持,早就纪律废弛,士气低落。当日的革命党人不懂得向军人进行有效的*工作,而袁世凯则千方百计进行拉拢,因此,在“二次革命”前,广东军队对革命党政府的效忠已经动摇;7月,陈炯明要反袁,“在粤军官皆不谓然”。(注:朱宗震、扬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l983年版,上册,第446、461页;下册,第751页。)广东宣布独立后,当“兵仅六千,械欠精利”、“饷源不给”(注: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40、742页。)的龙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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