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我们分析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时,往往会说到革命党人不懂得政权的重要性,让旧官僚、立宪派掌了实权。或说因为革命党人不团结、腐败、但在广东,这些部说不通。革命党人在政府、军队、警察、省议会等都始终占绝对优势。(注:关于同盟会员掌握广东军政府的实权,王晓吟的《民国初年广东军政府述论》(《广东社会科学》1986年第1期)和周兴梁的《论辛亥革命时期的广东军政府》(《历史研究》1993年第3期)都作了论述。)虽有一些旧官僚担任重要职务,但并无左右军政府的能力;(注:例如,龙济光在广东时虽掌有一定军权,但服从胡、陈,1913年初又被迫率军移驻广西。)至于原立宪派,在政府中就更没有地位。广东同盟会主要领导人内部的矛盾并不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严重,尤其是当涉及同盟会在广东的地位问题时,他们的立场是相当一致的。他们也没有迅速腐败,至少胡汉民、陈炯明等广东军政府的领导人都算相当廉洁、勤政、有理想。但是,从政权的角度看,也确实可以找出革命党人失败的一些原因。
革命党人对政权建设的理论准备和干部准备都严重不足。《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只设计了推翻与接收清朝地方政权的方案,但对政权如何建立,如何维持政权的运作,如何实现对基层的治理等完全没有考虑。(注:例如,《同盟会革命方略》规定“凡租税厘捐一切不便于民者,系扫除之”(《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17页)。广东军政府建立之初宣布豁免了各种捐税,但不到1年便先后恢复。)广东军政府的领导人没有掌权的经验,担任县长职务者多为革命党人,(注:广东军政府曾规定,清朝的知县如果没有反对共和的行为可以参加县知事的考试(《考试县长章程》,《民生日报》1912年5月27日);但时人说“县知事之来自田间者殆十之七八”(《县知事之前程》,《民生日报》1913年7月I4日);“莽莽九十州县,知县事者何人?审县事者何人?吾敢谓强半皆额头上雕刻有革命勋章、且皇皇然皆充入国民党、而无一间杂者也”(《察吏宜秉公心》,《香港华字日报》1913年7月11日)。可见任县知事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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