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工及帮闲人等等,加上近畿及象天津等城镇,都要耗费粮食,而直隶总体上又是个缺粮省份。故还需运进更多的商品粮,这主要仰仗运河。据康熙五十五年(1716)有关官员上报统计,当年度从山东、河南两省运到直隶的商品粮200余万石[(44)]。又据有关资料,乾隆二十七年(1762)七月十五日至八月十一日,不到一个月,经临清关北运的“商贩麦船”就有1100只,运麦316180余石[(45)]。照保守估计,年北运粮也可到达200万石。有的学者根据乾隆间临清关榷关官员上报粮食过境免税数的统计,推算出年粮食流通量是500-600至1000万石之谱[(46)]。当然,这个数字就不只是豫鲁二省了,应包括从南方运来的大批米谷。在运河的粮食流通中,一方面是米麦杂粮北运,另一方面也有相当数量的北方豆麦南运江南。以乾隆九年(1744)为例,经淮安关南运的豆货便有5137440石[(47)],这与同期按过关粮食免税额推算数约略相当(八、九、十三年平均数量524万石)[(48)]。如果我们将南北两个运粮数权加,再加上漕粮中的商品粮数,三者的流通量应为1200-1700万石。
三是通过珠江水系运送的粮食。数量最大的是西江水系,将广西、湖南米运到广东。雍正至嘉庆间,官员们明确上报的是“一百二三十万”[(49)],“不下一二百石”[(50)],或“一百数十万石以上”[(51)]。有的学者认为“这仅仅是过关税的数字,考虑到漏税的部分和不用纳税的灾荒时的贩运,边界圩市贸易和每年数以十万石计的官方调运,似乎可以认为十八世纪中后期广西每年向广东供应的稻谷,经常达到300万石之数”。另外加上通过北江水系从湖南、江西以及通过海路从台湾输入的米谷,总数约在400万石左右[(52)]。
四是海上线,由北到南,先是辽东牛庄、锦州到天津和山东登莱。乾隆五十年(1785),有关大臣奏报:“天津航海商船领票赴奉天者八百只,其运回粮石不下数十万石”[(53)]。在当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