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鄙劣,笑柄百出” (《平原县志》卷七,*志。)。这种竞选虽未能成功,但和封建社会的委任相比总是进步。伴随着选举的展开,各种会团也频繁出现。在路桥县,“党会盛行,如国民党、共和党、共和促进会、社会党皆树旗帜,设分部。”(《路桥志略》卷五,叙事。)在南溪县,“民国既建,集会结社载在约法,于是放足有天足会,戒奢有崇俭会,基于血统观念者有某氏同宗会,基于地域观念者有旅外同乡会”,另有校友会、自治会、佛教会、道教会、文艺会等(《南溪县志》卷四,礼俗下。)。在泸县,也是会社林立,有砺学会、观摩会、体育会、慈善会等,“集社有同善社、佛学社、医学社、阅报社、讲演社、游艺社。”(《泸县志》卷三,风俗。)民众团体的增多是议会选举推动的结果。所以对武昌起义后各县选举的积极意义应予以一定的肯定。当然,这些选举基本上流于表面的形式,有的甚至丑态百出,有害平民百姓。有的人将选票当成儿戏,一抢几百张,胡乱投票(如一九一二年高邮县选举时,赴会者千余人,发入场券时就乱作一团,有人冒领,有人乱抢,有人借机煽闹,致使选举中断(参见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民立报》有关报道)。);有的还拿选票倒卖,获利数百元;有的县选举互相打闹,几出人命;有的议员则借选举发了横财。有人讥讽这种情况说:“数日来党人忙个不了为新议员,……初选当选人今年一定大做年,何以知之?特别收入数百元。”(《申报》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君主专制,买卖御史;富豪专制,买卖议员。”(《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二月十四日。一九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群报》上曾刊登一幅讥讽议会的漫画,题为“地方官议会”,画中一西装革履的官员在指手划脚地发布命令,下边七位议员跪爬在地上唯命恭听,活画出当时没有民主、议会不议、唯长官意志是听的封建官僚*。)这说明一九一二年各县的议会选举大都流于表面形式。但这种形式是武昌起义暴风雨所掀起的民主思潮的产物,是辛亥革命在农村胜利成果的一种反映。
第二,在组织成员上有某些微小的变化。武昌起义后重新建立的县政权在组织成员上大体有四种情况:一为没有革命党人参加的稍作调整的原班人马;一为以革命党人作陪衬而以地主士绅为主角的混合组成; 一为革命党人和当地士绅势均力敌的地主资产阶级联合执政;一为革命党人为主体的新生革命政权。这四种情况虽然在比例上后两种最小,而且随着革命低潮的到来在向不利于革命党人的方向发展,但在一个短时期里确有革命党人、或者是带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开明士绅参与一些政权的情形。特别在革命发展迅猛的广东、两湖、四川、江浙一带甚至出现过革命党人左右一县大权的情形,广东还出现了女同盟会员任议员、充县长(据辛亥老人回忆,广东的黎金庭、郑妙卿、梁绮川、庄汉超女士曾被选为广东省议员,黎金庭一度任宝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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