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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喜所武昌起义后的农村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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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3: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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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莱芜县志》卷七,风俗。)。顽固派的悲鸣反映着社会的进步,它表明辛亥革命曾触及到了人们礼俗习惯。在革命暴风雨中使风俗变化最显著的是剪掉了人们头上的辫子。清廷曾把辫子作为其权威的象征;辛亥革命则把剪辫视为革命的标志。随着各地光复,农村时时掀起剪辫风浪。当事者曾写诗云:“城市少年好事徒,手持快剪伺于途,瞥见豚尾及锋试,道旁观者拍手呼。”(《鄞县通志》文献志第四。)吴江县光复后人们成立了“辫发剪清会”,一除头上长辫(《民立报》一九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辛亥老人回忆广东石龙的情况说:“石龙光复后,镇上人民纷纷剪掉辫子;原来民军中不少人也是拖着辫子的,此时也纷纷剪掉辫子。女同志一般都成为临时的剪发师。”(《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二集,第三一六页。)伴随着剪辫子的是妇女放足。定海县“光复以后,城市中年以下,妇女率皆放足。”(《定海县志》方俗志,第十六。)蓟县一九一二年“放足之说兴,少女缠足者遂日形减少。”(《蓟县志》卷三,风俗。)无为县“缠足者近风气渐开” (《无为县小志》,居民。)。放足是对封建主义的抗击。妇女们在放足的同时还争取婚姻自由。在无为县“偶有离婚事发生” (《无为县小志》,居民。),在雄县“离婚之诉,日有所闻。”(《雄县新志》第七册,礼俗。)夏津县“近数年来,结婚离婚颇尚自由” (《夏津县志续编》卷五,礼俗。)。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有的妇女还参加了革命,广东民军中就有一些女兵,士绅们看见后惊叹:“女人也出来造反,世界变了!”(《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二集,第三一六页。)《蓟县志》 称:民初“谈解放二字,要当以妇女界最进步也。”(《蓟县志》卷三,风俗。)它表明辛亥革命后农村妇女开始冲破了旧礼教的封锁线。人们的衣着在辛亥革命后也有变化。民初“穿着绸缎者日少”,而对洋货发生更大的兴趣,“洋布、洋伞、洋鞋、呢帽之类的洋货,在上层人物的身上以及他们的屋里一天天增多了。”(《一个山村里的革命风暴》,《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二集,第三六六页。)剪辫后兴起的“博士帽、草帽、卫生帽及毛绳便帽,大都来自外埠。”(《醴陵县志》卷六,食货志。) “服公务者多用西装短制中山服。……青年妇女则纯用长衫短裤,不逮膝,露腿赤胫,争趋时髦。”(《新繁县志》卷四,礼俗。)这是人们思想开化的反映,清朝那种道学其外的长袍马褂越来越为人所厌弃,而中山服的普及恰是孙中山崇高威望的体现,也可以说是辛亥革命的功绩。
总之,在武昌起义后那些光辉的岁月里,农村各易的政体、组织、政策、风俗等都发生过程度不同的变动。这种变动反映着武昌起义的巨大威力和人们对各种民主权利的要求。《景宁县志》记称:“光复以还,民权思想一时极为发达,如春雷乍鸣,万物启蛰” (《景宁县志》卷二,党务。)。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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