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安徽战乱之前,人口最少的县是六安州的英山县,为16万余人,最多的县是安庆府 桐城县,为221万余人,一般的县均在几十万人。然即便战乱之后人口锐减,人口最少的县滁州府来安县为3万余人,最多的县颍州府阜阳县为106万余人,一般的县也均在十几、几十 万人。(注:据《皖省辑要》;《皖省志略》。)2至3名县级官员,二、三十名绿营兵弁,极分散的汛兵和零星的巡检司巡检,与其所辖基层社会广袤的地域、众多的人口,无论如何不相适应,只能依靠按行政区划组织的 里社保甲坊厢系列,而里社保甲坊厢系列离开了作为基层社会实体组织的家族宗族乡族系列,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基层社会实体组织的存在和作用
从安徽的情况看,正是基层社会实体组织家族、宗族、乡族系列构成了第二层次的统治结 构。聚族而居,在安徽极其普遍。一族一姓,经数十世,历千百年,不轻去其乡。“多或万余家,少亦数百家”。皖南,“一族所居,动辄数百或数十里。即在城中者亦各占一区,无 异姓杂处”(注:《石埭桂氏家谱》卷一,潘永洛《序》。)。“举隅都以知氏族,即氏族以识户口。遇同邑之人而询其何许,答以某乡,则姓可无庸再叩”。“有千百年祖墓,有千百年祠宇,有千百年乡村”,“岁时伏腊,一 姓村中千丁皆集。”五河县无(注: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十一,《故老杂记》;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歙风俗礼教考》;凌氏《沙溪集略》卷七,凌友彤《异姓考》。)皖中,“一乡数千百户大都一姓,他族非姻娅无从附居且 必别之曰客姓”。淮军将领刘铭传始祖元末明初自山西迁至合肥大潜山南大烟墩,世世相传,人丁繁衍,分为山前老长房;山后老二房。老长房又分8房,为老八房;老二房又分7房 ,为老七房,共15房,族众繁多,仅清代为文武官员者即152人。(注:《肥西文史资料》之三,《肥西淮军人物》第43页,黄山书社1992年版。)皖北也如此。捻军首领张乐行一族20门,分居张老家、张楼等9里18庄;刘饿狼一族占几十个村子;苏天福一族 分居百余村,好几万人;龚德、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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