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大地主把自己的土地的一部分用于商业性的园艺业的经营。
《红楼梦》第五十六回说到赖大的园子,“除他们(家的女孩儿)带的花儿,吃的笋菜鱼虾,一年还有人包了去,年终足有二百两银子剩”。又说探春也想把大观园包给能知园圃的老妈妈,照她的估计,大观园出产的竹笋鱼虾各种花草蔬菜之类,“一年就有四百银子的利息”。这里又反映出一件更重要的事实,即当时的包买商人的活动已经侵入园艺业。这些包买商人利用那些走向没落的封建官僚地主的贫困和对银子的想望,把那些原来仅供地主老爷们玩赏的花草果木连同他们的花园都变成了商品。
《红楼梦》上所说的“桂花夏家”、赖大的园子和大观园的包租,是符合于当时事实的。很多资料证明,在当时,应该说更早一些,在靠近大城市附近的郊区已经出现了商业性的园艺业,其中有菜园、花园,在某些适宜于种植果木的地区,也有果园。
据《畿辅通志》所载,早在明天启年间,北京市郊已有专门“以种花为业”的农户,这些农户有温室的设备,他们将牡丹在商业性的温室催开,送进封建的皇宮32。到清代,在北京城内槐树斜街的慈仁寺、药王庙的庙会中已有花市33,而丰台一带的村子已经变成种植花草的区域,这里每年贩到市场上出卖的芍药有一万多茎34。不仅在北京,在扬州也有商业性的花园。据《扬州画舫录》所载,当时扬州近郊梅花岭、傍花村、堡城、小茅山,雷塘等地都有为了供给市场的鲜花而经营的花园,城内牌楼口、开明桥皆有花市35。这些出现在花市的花草,芍药也好,玫瑰也好,它们的颜色都和从前一样,只是失去了原来的诗的意味了。
和商业性的花园同时出现的还有商业性的菜园业。根据《畿辅通志》所载,在清初北京城内城外都有以种菜为业的农户。在天坛附近有种龙须菜出卖的菜园36。在郊区还有许多地窖火炕设备的菜园,他们能在冬天供给市场以韭黄、胡瓜之类的蔬菜37。又据《锡金识小录》所载,当时无锡郊区的农户,“不植五谷而植园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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