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上半期,在中国史上,是康熙末年到乾隆中叶这一时期。这时满族统治者已经在中国土地上巩固了它的统治,再建了中国的封建秩序,恢复了中国的封建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
很多资料证明,满族统治者在掌握了国家机器以后,就把恢复中国的农业生产当作自己头等重要的*任务。他们利用上层建筑积极地促使封建经济基础及作为封建主义根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巩固。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措施,如整顿水利、奖励开垦等等办法,特别是带有强烈阶级性的政策,如减免钱粮,动员和培养封建力量,把汉族地主阶级扶植起来,并把统治农村的权力交给他们,让他们重新骑在农民的头上,使用各种经济外的强制手段,迫使农民在封建地主经济的奴役之下从事恢复农业生产的工作。经过十七世纪下半期半个世纪的努力,到十八世纪上半期,中国的农业生产又走上了发展的道路。
十八世纪上半期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可以从耕地面积的逐渐扩大得到证明。据《清朝文献通考》田赋考所载,顺治十六年(一六五九年)中国耕地面积的总数是五百四十九万余顷,到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年)增至六百零七万余顷,雍正二年(一七二四年)增至六百八十三万余顷,乾隆十八年(一七五三年)增至七百零八万余顷,到乾隆三十一年(一七六六年),亦即《红楼梦》的作者死后的第三年,便增至七百四十一万余顷,这个数字已经接近了明末耕地面积的数字,因而也就说明了那些在清初因为遭受战争的蹂躏而生长了野草的土地,到十八世纪上半期几乎全部栽种了谷物或其他农作物3。
由于农业生产的发达,在某些地区土地价格也因之逐渐上涨。据钱泳《履园丛话》所载,顺治初,良田每亩不过二三两;康熙年间,涨至四五两不等;雍正间,回到顺治初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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