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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代前期政府作用的几点看法

时间:2007-3-10 10:57:06  来源:不详
职权。在近代主要指代议制政府。因为代议制政府的基础是三权分立,所以说中国没有西方式的代议制政府。

可见,政府这一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等同于国家,包括权力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多数情况下是指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通常情况下,人们是在广义的范围内运用政府的概念。【3p209)】

从近代以来,西方式“政府”概念引入中国,在近代的文献中,就有这种概念的“政府”出现,至今天仍然如此,而这时的“政府”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阶级”等词一样,是中性名词,不同性质的国家都可以使用,在中国,虽然古代与现代有很大区别,但并非不能使用“政府”一词,就如同我们常用的“阶级”一词,在中国古代也同样没有这类词,在撰写研究论著时,仍然可以使用。笔者认为,只要我们所指的“政府”有以上所说的固定概念,就完全可以使用,不应该称为“误用”。

 

二、关于抑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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