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中岁入经费四千数百万余两中,地丁一项即近3000万两[(30)],约占岁入经费70%。自是地丁每年稳定在2900余万两至3200余万两之间[(31)],而咸丰初之前,岁入各项经费亦在4300万余两至3700万余两上下浮动[(32)]。据此,地丁一项在全部岁入经费中始终保持7成以上的比例。在“量入制出”[(33)]财政原则指导下,由于占如此重要地位的田赋收入有常,很难想像岁出经费有多大回旋余地。国家遇到军需、河工、赈济等经费外的巨大开支,当然也只能靠开事例大捐及盐商富贾报效等经费外收入来弥补了。
假如清代二百六七十年始终能维持物价低廉、风气淳朴的局面,最高统治者又能躬行节俭,讲求开源节流的理财之道,上述几近僵化不变的财政经制或许不致出现危机。然而,恰恰从雍乾之际起,出现了诸多前所未遇的新问题,其中对财政冲击最大的莫过于物价的急剧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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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最早敏锐的抓住物价上涨、通货贬值这一要害的当推桂芳,他在嘉庆十九年撰文指出:“康熙、雍正及乾隆之初,民间百物之估,按之于今,大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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